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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网出售返修手机被判赔48万 一审败诉后上诉
2013-03-14 16:43 来源:北京晨报 浏览:次 作者:颜斐

    晨报讯(记者 颜斐)两名消费者分别在当当网购买了10部苹果手机,收货后经苹果公司检测绝大部分是返修机,为此二人将当当网的所有者和实际经营者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兑现“假一赔五”的承诺。一审败诉后,两被告提出上诉。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已受理这两起上诉案。

  2011年8月10日,陈某和宋某分别在当当网下单购买了单价为4850元的10部iPhone4手机,后该手机由当当网商家天禧通手机专营店销售并通过快递交付给二人。二人均表示,收到货物后,发现手机包装均已拆封,故委托苹果公司对各自购买的10部手机进行检测。苹果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其中19部手机为返修机,1部手机在苹果公司系统中显示不存在该序列号。二人多次向天禧通专营店及当当网申请退货并主张赔偿,均遭拒绝。陈某二人认为,当当网在其网站公布有“假一赔五”的规定,故要求判令当当网的共同经营者当当信息公司与当当科文公司退还货款,按当当网公布的“假一赔五”分别支付二人赔偿金以及诉讼支出25.8万余元和26万元。

  庭审中,二被告确认天禧通公司在发货前对其发出的货物进行过拆封,但辩称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手机系天禧通专营店销售,且两公司仅是网络平台提供者,并非商品销售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手机由天禧通公司发出,发票由该公司开具,应追加该公司为被告。根据当当网赔付申请流程,扣划商家保证金需要国家相关质检机构的证明文件,苹果公司并非国家质检机构,且涉案手机经检测为返修机,并非假货,不适用“假一赔五”。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当当网网站对外公示的经营者信息,当当信息公司作为当当网网站的所有者,应对消费者因在当当网购物产生的纠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原告要求两被告承担法律责任并无不妥。当当网在关于当当网优势的介绍中载明,确认消费者购买的系假货后,当当网商家会返还消费者全额的商品货款,同时再以现金形式返还给消费者五倍的商品金额。涉案手机构成当当网承诺之“假一赔五”的假货,当当网应履行其承诺。故一审法院判决当当信息公司与当当科文公司退还二人手机款,分别给付二人24.2万余元赔偿金,二人分别退还所购手机。

(责任编辑:中国手机质量投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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