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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警示手机出故障 折旧费高过销售价
2013-08-26 15:34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 作者:互联网
    近期,移动电话类投诉一直位居投诉榜首位,当中经营者乱收折旧费的现象尤为普遍。
    消费者张小姐去年1月18日花1498元购买新手机,3月10日出现故障,送修后,7月底又发生非正常关机故障,再次修理后,使用不到1个月又旧病复发不能 正常使用。张小姐提出按国家“三包”规定换货,经营者答复换货可以,但要按销售价格每日0.5%收取折旧费,按使用210天计算,需收折旧费1573元。 折旧费竟比销售价还多?张小姐遂向消委会投诉。
    根据国家颁布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消委会的督促下,经营者为张小姐免费更换了手机。
 
消费警示——
 
    “三包”规定的时间限期:从购买之日起7日内,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修理;8至15日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超过15日的,应当修理;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
     符合换货条件,且经营者有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换货而要求退货的,才收折旧费。
(责任编辑:中国手机质量投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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