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手机保修期限内为何拒不保修
2015-01-24 来源:中国手机质量投诉网 投诉人: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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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行业
三星手机投诉
投诉品牌
三星
投诉地区
山东省 -- 潍坊市
投诉人
彭先生
投诉诉求
全额赔偿维修费用
投诉详情:
  2014年7月12日,我自山东移动官网购得三星S3i9308手机一部,一直正常使用,2015年1月23日晚上睡觉前也像往常一样,看完手机后随手把手机放到床头柜子上就开始睡觉,1月24日早上起来用手机时,才发现手机几乎整个屏幕漆黑一片,只有左下角不足1平方厘米的面积略有亮光。
    为此我感到非常疑惑,打三星手机的客服热线后,三星客服指示去就近的售后服务检测,我按照三星公司的指引,到诸城市西关大街399号的售后服务进行维修,结果被告知手机漏液,不在保修范围,需要700元维修费。我当场对该结论提出异议,其一该手机才使用不足七个月为什么会漏液,一定是质量问题;其二出了质量问题我也认了,但三星公司理应无偿维修。
    对我的异议,售后服务点拒不认同,认为是属于我的人为挤压或者摔跌造成的,对此我强烈不满。后经反应至三星公司客服,客服给出的处理意见也与售后服务点一直。
     基于三星公司该款手机的质量问题以及处理态度,我在此对三星公司提出投诉。
    理由如下: 
    一、
任何用户都不会没事找事去故意把手机搞坏找三星公司的麻烦,再说如果我有意找麻烦也不会拖到6个月之后。
    二、我的手机屏幕及整个周边等外观都完好无损,没有任何划痕等,不该主观臆断,故意推责;即使属于我的责任,也应拿出证据,不能单凭一方说辞就认定属于消费者的责任。
    三、该款手机在出售过程中并未明示该手机特别容易漏液或者脆弱不撑使用,
自山东移动官网收到该手机时,三星公司也并未特殊标明“该手机应特别轻拿轻放,否则漏液。。。概不负责”。
    四、三星公司作为市场主体的强势一方,不应以自己的质量脆弱而无缘无故地加重消费者责任。
    由于三星手机的脆弱质量,以及处理质量问题的售后服务态度,导致我的手机无法得到及时修复,致使我被迫从其他渠道更换手机屏幕总成等,花费共计650元。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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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国手机质量投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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